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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状况,云南就业平权再进一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不得询问应聘者婚育状况。但目前,除北京和云南外,暂无其他省份的地方法规吸纳这一条款。 “招录女性确实要企业替社会承担一些生育成本。”高蕾说,这可能导致女性更加难以进入职场,“如果只是一味地给企业增加责任的话,性别歧视问题解决不了。”
    法治 2024-10-20 24评论
  • 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申报令如何保护弱势方?
    离婚时,妻子从家里整理出各种线索,才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丈夫: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年薪约三百万,金融投资有时“15天赚两三百万”。 除了车子、房子、银行存款、股票债权、公司股权等传统意义上的财产外,近些年还出现了比特币、以太币、数字藏品等新的财产形式,种类、数量和价值体现出多元化趋势。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专家们曾提出参考广州市夫妻互查制度的做法,“只是提交审议后,最终选择了更为柔和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 (本文首发于2023年1月19日《南方周末》)
    法治 2023-01-20 4评论
  • 性骚扰如何认定?强制报告如何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二审作出规定
    二审稿中还增加了对强制报告的可操作性规定:妇联应当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性骚扰”一词被纳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在2005年,但当时并未对性骚扰行为的具体表现方式作出界定。这次修订中,针对实践中性骚扰认定难的问题,修订草案一一列举了性骚扰的表现形式。
    法治 2022-04-20 5评论
  •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拟增入职查询制度,预防学校发生性侵事件
    新闻 2022-04-14 3评论
  • 立法禁止歧视外来媳妇
    即将提交北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中规定,村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事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妇女财产权益。
    2009-09-24
  • 北京拟立法明确5种“性骚扰”行为
    21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上,北京市政府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性骚扰具体形式。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2009-05-22
  • 北京删除男女干部同龄退休条款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4日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草案中,“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实现男女平等”条款被删除。草案明确规定,除特殊专业外,学校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法律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招用标准。
    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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