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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龟速车”,该整治了
“天下苦低速车久矣。”高速公路的安全宣传应转向“随流而行、按道行驶、保持车距、不并行堵路”,把“低速占道”“长期并行”明确列为与超速并列的风险行为;同时,交管部门在立法与执法层面也应发力,以技术手段加强巡查,以有过必罚震慑低速车,在广大车主群体中建立“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车违法”的心智认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驾驶文明,服务公共利益。 -
模拟火灾现场、体验逃生疏散:一家百年小学的消防安全教育
每年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
广东省网络安全宣传周珠海举行:网络安全进入AI攻防时间
“AI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攻击者带来了便利。” 珠海正尝试将网络安全从防线变为产业引擎。 -
粤港澳学生进军营:四天时间能改变什么?
“这次从军营回去,我想把自己看到的武警官兵的生活、感受到的那些关于安全的细节,都讲给他们听。”张玮妮说,那些真实的场景、武警战士的故事,比任何教材都更有说服力。 就在学生们要离开军营的前一晚,游殿豪还没想好要对这群学生说些什么。等到真正分别的时刻,他举起手机与学生们合影,说“要留点纪念”。 “虽然其他军兵种也曾组织过军营开放,但像我们这样成体系、成规模推进,主动策划、广泛宣传,并在内地部队中率先实践的,总队是第一个。” “带他们来实地体验,比在课堂上讲一百句都有用。他们会慢慢明白,两地其实是连在一起的。” -
陆金所控股全面启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筑牢金融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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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平台责任缺失……417家公司消费侵权风险盘点
从商品质量安全到售后服务套路,从虚假宣传到强制消费,从合同隐藏条款到交易操作迷障,消费侵权可谓花样百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需要各方付出更加切实的努力。 -
“伪直播间”里的养生课:非处方药如何变身“特效药”?
曾在地方电视台遍地开花的养生节目正走向私域传播时代。所谓公益养生直播课,实际上是提前录制好的视频。“伴读老师”与用户一对一沟通,每日嘘寒问暖,课程链接当天内有效,连续打卡还有奖励机制,最终目的是售卖非处方药品。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解释,当药品的发明专利与药品包装上的主治症状不一致时,不能使用专利来宣传药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使用欺骗方法获利,还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诈骗罪等。 微信安全中心发布《针对“养生直播”违规外部链接的治理公告》后,黎跃收到的外部课程链接显示“该域名被用户投诉违规营销/骚扰等”,工作人员随即又发来几条备用链接,并强调及时观看。 -
国家消防救援局首场发布会,点名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
今年以来,共处置火灾45万起,亡947人、伤989人、直接财产损失26.8亿元,火灾占整个警情总数的52.1%。 近3年,电动自行车触发的火灾年均增长20%,今年已发生火灾10051起,造成35人死亡。 春季开学至今,全国学校共发生火灾516起。普遍存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学生及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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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到盆满钵满,推到一干二净?带货主播应为产品质量担责
央视3·15晚会曝光多家食品公司生产的梅菜扣肉使用不合格的槽头肉后,曾为这些商品带货的几家知名直播电商近日先后作出回应。不过,这些回应也强调,自己是该商品的带货方,不是生产方和直接销售商,这引发了关于“带货主播是否应为产品质量负责”的讨论。 现在的直播带货,其货源有两种。一种是直播间“直营”,也就是在直播间销售自家网店的商品。另一种是“带货”,即给别家网店的商品做代言推销。消费者点击直播间的链接购物,是由别家网店直接发货,通常不会与直播间的主播一方发生交易。 根据广告法,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也规定,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直播带货,确实丰富和拓展了商业销售的模式和边界。传统的广告代言,消费者对“明星只是代言、商品销售者另有其人”有着清晰的认知。直播带货则不同,商品销售链接就挂在直播间里,在时空上几乎无缝衔接。这时消费者很可能不会仔细辨别谁是真正的商品销售者,更多是出于对主播的信任购买商品,那么带货主播自然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真有一种商业模式,可以既盆满钵满又完全免责,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
强调商业道德仍是企业履责的基础——10月企业社会责任警示事件分析
10月警示事件中所曝光的企业违规行为具有代表性,其中不乏安全伤亡事故、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典型的履责缺失现象,更有涉事企业多次违法,漠视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