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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杀妻案一审判死刑,律师称家庭不应成家暴保护伞
这个案子最后这样判,它在涉家暴案件中应该也会是非常有影响力、非常典型的案例,会对未来类似案件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需要公权力机关突破“家暴是家务事”“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受害者平均被家暴35次才选择报警,可见受害者在其中会有多少纠结。 在近两年,不少家庭暴力案件都是罪轻化处理。公众担心“家庭”这把保护伞会弱化对这类恶性案件的处理。 -
最高检的案例,让我想起被家暴的过往
家暴和精神虐待,不仅仅是男对女,同样包括女对男。男对女的家暴可能更多表现为身体伤害,而女对男的家暴可能更多表现为精神伤害和情感勒索,当然亦有可能兼而有之。 -
最高检:为摆脱家庭暴力实施伤害或杀害行为的 视情节依法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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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林翰案入选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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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明天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
男子遭妻子家暴获颁人身保护令:防治家庭暴力不应有性别偏好 | 快评
事实证明,体力因素并非男女之间暴力的唯一决定因素,精神、情感等因素都可能让男女体力上的差异倒转,造成“女性家暴男性”的情况。在本案中,张某“一忍再忍”的原因可能是出于性格因素,也可能是因为“好男不跟女斗”“顾及面子”“床头吵架床尾和”“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作祟,让“丈夫被妻子家暴”“男性遭遇家暴”成了结结实实的灰色地带,这也是普法宣传中理应摒除的一些刻板观念。 -
硅谷清华夫妻家庭惨案:入乡就应随法,家暴绝非小事 | 快评
本案显示,当事人夫妇在美国既没能充分认知到美国相关家事法律的约束力与威慑力,从而错过了及时让公权力介入的时机,让“只有零次与无数次”的家庭暴力升级为无可逆转的凶杀命案,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
“短跑名将张培萌因殴打岳母被行拘”:已成公共事件,有必要厘清真相 | 快评
即便双方已经离婚,当时的虐待、故意伤害等行为,如果构成犯罪,也仍然在追诉期内。虽然虐待罪是自诉罪,但刑法同时也规定,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加之本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如果任何一方报警,警方都有必要介入调查,查清事件原委,对施暴者加以处罚。 -
小男孩疑遭亲爸后妈虐待睡楼梯间:对虐待子女者应撤销其监护权 | 快评
软暴力,也是常见的家庭暴力形式。杭州的这名小男孩,也许没有被暴力殴打过,但是却很可能遭受过软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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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考不上985被家暴,强制孩子考名校算不算精神暴力?
近日,最高法披露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16岁女生吴某因未考上985大学被父亲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长的名校焦虑不难理解,可脱离实际盲目复读,更容易挫伤孩子对未来的信心。 除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当地公安、妇联、居委会等机构也可以代为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保护无须依托于家暴诉讼。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