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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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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皓
2009年,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成功把全国的注意力引到了云南。从省委宣传部主动组织“躲猫猫真相调查团”,到“小学生卖淫案”亲自上网回帖,再到要求慎用“不明真相”等词汇、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和媒体义务监督员等举措,伍皓以宣传部官员的身份,通过“新闻新政”,尝试推动党和政府的信息公开与透明,这一努力值得赞叹。 -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开审 刘仕华反告公安局要求国家赔偿
五华警方的《收容教育决定书》显示,刘某某共被查获三次卖淫活动:2008年11月7日,嫖客赵某某,因警方的干预而没有成功;2008年12月7日,嫖客幸某某,刘某某被罚款1300元;2009年3月16日,嫖客王某某,此次也没嫖成功,警方误抓了刘某某的2个妹妹。 -
警方首度详解昆明“小学生卖淫案”
事发至今,昆明警方先后以新闻通报的形式五次向公众披露案情进展状况,然而鉴于案件中的种种蹊跷,公众的疑虑远未能消除。 -
昆明警方调查小学生疑似卖淫事件
6月2日,云南信息报刊登了题为“小学女生卖淫案调查”的文章,随后网络也进行了相关报道。昆明市公安局2日就“3·16”事件召开新闻通报会。昆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宇表示,昆明市公安局已成立事件调查组,对“3.16”事件相关情况全面调查,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已对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暂停执行职务。经调查组初步查明,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