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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给女儿一百万追星”:父母之爱子,则为其计深远丨快评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母理应让孩子明白,一粥一饭来之不易,自食其力的独立生活能力至关重要。父母有将孩子抚养成人的法律责任,但并没有一生一世都供养孩子的道德义务。父母总有一天会离开子女,子女也终将要独自面对生活,幼态毕竟不能一直延续到成年乃至中年时期。因此,父母理应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协助子女成长而不是包办子女生活,必要时以强制力予以规箴。 -
父母对子女大包大揽与过度保护,只会令子女“幼态延续”丨快评
父母得让孩子明白,家长的一切财物,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工作挣来的,面包、蔬果与肉类不是从超市货架上自动长出来的,钱也不是银行卡或微信支付上的一串数字。应该带孩子去田间、去工厂看看,粮食是怎么从地里长出来的,产品是怎么从流水线生产出来的,让孩子理解这个社会是如何运作的。 -
涉贪犯罪新特征: 不顾后果大肆挥霍与“幼态延续”
现在,受教育的时间越来越长,结婚生子的年龄不断延后,“幼态延续”效应泛化与显著,加之消费主义、物质诱惑与同龄人之间的压力又会导致欲望与能力/收入不匹配,都可能助长了这样的新贪腐现象。 (本文首发于2022年4月28日《南方周末》) -
厌小仇孩与“幼态延续”: “13岁零162个月的孩子”
从智力上而言,幼态延续者是成人的,漫长的教育让他们的学历普遍超过父母。但从心智年龄而言,许多人的心理长期停留在青少年,当然不会积极去当爹妈,去生养小孩。而对小孩的厌恶,也成为其对转型为真正成年人角色恐惧的一种心理投射 (本文首发于2021年11月4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