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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动物也伤人,电商为何难禁捕猎工具?
名为“老鼠夹”的商品,却在讲解视频中,暴露了“抓牛”的真实用途。类似的商品介绍视频里,有的夹子还在中央踏板处写了“红牛专用”字样。 在捕猎圈里,“红牛”通常被用来指代野鸡(学名:环颈雉),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属于禁捕对象。 -
用“老鼠夹”抓野鸡?非法捕猎工具隐匿电商平台
南方周末记者在快手、抖音、小红书、拼多多、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相关关键词,出现大量疑似售卖非法捕猎工具的商家,在平台私信或微信交流中,商家承认工具可用于捕捉野鸡、野兔、狍子等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曾发函,列出94种禁用猎具的别名、俗称、暗语,但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发现,各电商平台设置的屏蔽词并未完整覆盖该文件细化的禁用工具名录。 执法人员表示,只要确认当事人私自布置了禁用工具,无论是否捕猎到动物、是否形成其他危害,都已经构成违法。根据当事人的交易记录、邮寄地址等,还需进一步追查禁用工具的来源,网售此类工具同样会受到处罚。 -
宁夏固原招募“野猪猎人”:可考虑民间商业化狩猎丨快评
枪支管理法第六条规定,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2024年1月多部门下发的《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也提出,“依法、科学评估确定猎捕限额,核发《狩猎证》,明确猎捕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鼓励有组织实施猎捕”。面对野猪泛滥的现实,不妨放开商业化狩猎,向外界开放许可证并统一管理,同时完善相应制度如枪支管理、保险覆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捕猎野猪,收生态保育与商业开发之两得。 -
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额200亿美元/年, 但栖息地国并未变富
很多人不知道,中国不但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专业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队伍,而且还在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领域取得了卓越成效。 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并不能让栖息地国越来越富。非法资金从消费国流向栖息地国,中间的环节越多,则最终流到栖息地国偷猎者如猎人、农民的非法资金越少。 随着中国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非法狩猎活动的性价比已经无法对农民或猎人产生40年前那样大的诱惑了。如果能对法律禁用的猎捕工具尤其是电击猎具、电子诱捕猎具等流入林区的现象进行管理,非法狩猎案件就可能进一步减少。 (本文首发于2021年10月21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