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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被虐死案二审开庭,被告人辩称是正常管教孩子
许金花辩称殴打、虐待孩子等,属于正常管教孩子的行为,其主观上并没有杀害刘思琪的意愿。 代理律师呼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与强制报告制度:“结合3年前孩子有逃跑行为的案件来看,许金花的行为还是很残忍的,也是十数年来一次罕见的虐待案。” -
KTV禁入标语“玩梗”,未成年人保护红线岂能模糊?
杜绝话语的巧饰,回归责任的履行,让快乐的归快乐,法律的归法律,方能为青春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
发现孩子被家暴时,每个人都可以报告
疑似因长期家暴跳楼身亡的围棋少年,不是家暴阴影下的第一个受害者,也不大可能是最后一个。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设计,既要照顾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又要确保制度的震慑力,这种微妙平衡的把握,依然需要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磨合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
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务院制定了一部法规
当前未成年网民已经有1.91亿,未成年人触网率达到96.8%,呈现出大群体、低龄化的特点。 虽然多级政府部门已有相关要求,但不少社交App设置的“青少年模式”适用年龄门槛形同虚设。 -
三名未成年人逼男孩吃屎: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霸凌者保护丨快评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本案中的三名加害者仅仅“批评教育”、要求“严加管教”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予以执行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五条中的“矫治教育措施”,并考虑送入“专门学校”予以矫治教育,震慑他们的犯罪倾向,也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
烧烤店暑假请亲戚孩子帮忙是雇佣童工?法规也应合乎情理丨快评
加强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已成为新的要求。小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要进行劳动教育,初中生就被要求适当参加生产劳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要求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既然学校如此,学校之外,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进行劳动实践,接触社会,不正是践行劳动教育的要求吗?就像铜川被罚烧烤店主的亲戚所说,送孩子到亲戚的店里帮忙,是因为孩子“暑假在家里没事,想让他去锻炼一下”。这又有什么坏处呢?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29日《南方周末》) -
剧本娱乐活动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新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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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霸凌自己孩子的孩子咋办?家长诉诸舆论与“眼神攻击”背后的困境
为什么老师和学校不能切实负起责任?学校与老师,往往或者重视不够,或者采取和稀泥的方式,压制而不是解决问题,这就导致了一些家长积累怒火,到某个临界点或发生恶性事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加持下,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生,哪怕这个学生对所有人造成了巨大的滋扰与麻烦。 -
施害人与受害人都未成年, “未成年人保护”当保护谁?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1月3日《南方周末》) -
“并不容易”的监护权变更:无力抚养,奶奶将孙子交给民政局
“吴兴案”是民法典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广东省首例以判决形式确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2022年2月,最高法发布第一批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典型案例,此案排在第一。 监护权的转移,将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财产继承权的变更。亲属们都表示,只要吴兴能够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愿意因变更监护权放弃连带的其他权利。 (本文首发于2022年5月12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