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金额超60亿 公安机关打掉一跨国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团伙
-
“维权”还是“起号”?操纵网络的手,请先放开孩子
“保护儿童”,是必须坚持的立法精神,也是理应秉持的人伦底线。即使该女子真认为自己遭到“侵犯”,要“维权”,也应注重分寸。 近年来,通过制造对立、渲染矛盾、炒作纠纷收割流量、“暴力起号”的情况屡见不鲜,构成一种极其恶劣的畸形生态。 参照、比对现实中的“医闹”等,网络上的这类行为亦可被统一称之为“网闹”。无论是网络平台方还是公检法机关,都应认识到其危害性。 -
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1件900人
-
低龄不是免罪金牌,追责依据更加具体丨法眼
不核准追诉,并不否定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正是基于此,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法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矫治教育场所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境外间谍入侵未报废旧服务器窃密 国安机关最新披露→
-
北京养犬新规征求意见:限制放宽后,更应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草案》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文中,包含很多“可以”,对违法养犬行为,“可以”罚款,“可以”没收犬只。在立法语言中,“可以”一词意味着授权执法机关裁量权,既“可以”,也“可以不”。而这留下了选择性执法的漏洞,也让一些违法行为人有了更多狡辩的空间。法规的罚则应该更加清晰,不留模糊地带,只要违法,就应该受到处罚。 -
“被离婚”17年
公安机关于2026年4月出具的证明信显示,朱兰目前的婚姻状况仍为“有配偶”。 案卷材料显示,法院受理后以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被告朱兰经公告传唤未到庭,遂缺席审理。缺席意味着,晏某提交的证据无法经朱兰当庭质证。 法庭审理笔录显示,法庭调查阶段,审判人员仅询问了原告晏某相关情况,并无出示证据的环节。 -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破获3起影视领域舆情敲诈案件
-
堵住“天价补漏”的漏洞,保护公众财产安全
“天价补漏”绝不是正常的民商事行为,不是民事纠纷,而是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介入,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打击作奸犯科的“补漏帮”团伙,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 -
河南公安机关查实“三支一扶”招募笔试存在组织作弊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