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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11月29日,“7·20首都机场爆炸案”二审公开宣判。北京三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冀中星的上诉,维持原判。冀中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6年。今年10月,广州中院驳回了冀中星要求广东省公安厅对其公开他本人在东莞被殴打致残案的调查进展的诉求。 -
冀中星因爆炸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10月15日,“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制造者冀中星因爆炸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辩方称被告此举是为了反映诉求、引起对其受伤致残一事关注。法院认为,公民维权理应合法理性有序,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不得采取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
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被批捕
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有目击者证实,冀中星在引爆炸弹前曾反复对周围人喊:“快躲开!”法学专家徐昕认为,在量刑时应考虑冀中星的事前提醒、行为原因、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适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