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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机场命名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明年9月30日前投入运营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和《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等规定,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同意,北京新机场名称确定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机场及其配套工程将于明年6月30日竣工验收,9月30日前投入运营。 -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4月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机场管理机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候机、餐饮、停车、医疗急救等设施、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服务;航班发生延误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场单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将被处以二万元人民币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