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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的程序与理念,能否照搬企业破产?丨法眼
个人破产的核心是通过个人破产程序,为债务人提供免责救济。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可能快速地为债务人提供免责救济,促进债务人在经济上的新生,既是个人破产应该实现的目标,也是个人破产程序应该达到的标准。 -
前“第一夫人”金建希被清算,揭开韩国“影子权力”运作谜团
“无论是金建希,还是朴槿惠时期的崔顺实,她们的身份都不是正式权力持有者,而是一种影子权力——凭借与最高权力者的私人关系而实质行使权力的非正式权力。” 韩国宪政史上首次出现前总统夫妇同时被拘押。尹锡悦因涉及内乱罪相关嫌疑,于2025年7月10日被逮捕,目前羁押在首尔拘留所。 金建希案,成为观察当代韩国影子权力形态变化的一个重要窗口。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杜绝默认开通“免密支付” 提供一键取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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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个人破产,关乎人的生存权利
个人破产的核心,在于明确个人责任的界限,打破无限责任。 个人破产主要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走完全免债之路,重整程序在特定条件下才予以考虑。 “金融机构”不是一个冷冰冰的机构,它是由人组成的,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个人破产是谁不愿意?可能是现有的金融追责制度不愿意。 民营经济促进法只是一部法律,不能期望它解决所有问题。然而,它成功地提出了这些问题,并将它们置于突出的位置,这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成就。 -
如愿当选韩国总统,李在明的复仇剧要上演了吗?
掌握权力之后就对前任政府清算的做法,在韩国政坛蔚然成风。 李在明政府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对前任政府进行清算的时间也来临。不知李在明能否驾驭这只充满暴力倾向的“利维坦”,能否熟练地运转这台“具有合法性的暴力机器”,让我们拭目以待。 -
856万失信者,能不能“重生”?
“从‘被执行人’进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入口过大的问题。” “有钱不还,归失信执行管;确实没钱,归破产管。” “目前清算的比例非常低,重整的偿债比例又太高,导致个人破产制度在实施过程发挥的作用非常小。” 金融监管规则不允许减免债务人的本金。若要争取银行这一最大债权人的认可,个人破产需要在全国层面立法。 -
退休夫妻月入1万多负债超1亿,巨债何来?能否免除?
格特隆在2020年破产,牛某、刘某夫妻作为保证人需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深圳试点三年,收到的个人破产申请中,受理了10%,其中绝大多数是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例仅有个位数。 -
二十年,民资求解铁路垄断
“公路、水运、民航行业已经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形成了多个市场主体,但这些市场主体很难和行业垄断的国铁集团一起,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 自主定价真正落地道阻且长,在清算标准上也难有发言权。 “如果机会成熟,我们愿意买车或者租车,在运营方面有更多的探索实践。” -
“维修刺客”猖獗,对敲诈勒索当“问刑”
以法治之力,清算“刺客”们的法律责任,至关重要。对于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直接以敲诈勒索罪惩治。 -
第16家!中国银行获准担任毛里求斯人民币清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