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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扩容”:意在惩治家暴,无关财产分配
并非所有婚前同居者都会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不论是牟林翰案还是马某某案,案例介绍中都提到双方有谈婚论嫁的准备。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国何:按照民法典,完成结婚登记才算是确立婚姻关系。 而刑法认定重婚罪的一般情形,是某人结婚后,又和另一人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反家庭暴法对“家庭成员”的界定,已超出民法典所规定的范畴。如果刑法对虐待罪犯罪主体的解释不作出更新,就会出现对受害者保护不足。 -
专题
“不寒而栗”的爱情:牟林翰案入选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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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林翰案入选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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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报告举例牟林翰案:婚前同居施暴须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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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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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包丽案”一审宣判:牟林翰犯虐待罪获刑三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