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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取安全措施犬只禁入电梯:特殊空间当精细管理
《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的“犬只管理”条款展现了“精细管理”(fine management)的立法精神:不管犬只是否有攻击性,又是否实际上咬伤他人,“收紧牵引带”“戴嘴套”都应该是犬主在电梯这一密闭空间里的应尽义务,违反者就应负起法律责任。犬主既然享受了养宠的便利与自由,也就应当承担管束宠物的责任义务,特别是在安全问题更加凸显的密闭公共空间里,这也是权责对等原则的体现。 -
违规饲养烈性犬将被治安处罚:饲养宠物应权责相符
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一点,那就是一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饲养烈性犬,不论是否已经造成伤人后果,均应追究其违法责任,对犬主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这次立法修订为规范文明养犬开了个好头,有助于警方依法处置违法养狗行为,保护公众生命财产。 -
狗伤人引发热议,人宠还能和谐共处吗?
王延冬律师建议发生此类侵权行为要第一时间取证,先把证据固定下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重点就是证据,如果前期没能充分固定证据,后期一旦侵权人反口或对事实不予认可,会给维权造成比较大的困难。取证的方式有很多,视频、录音、签署双方都认可的书面协议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监控。” “首先要知道这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个别不文明养狗人的问题。作为宠物主,我们享有饲养宠物权利的同时,要尽量不侵犯他人。” -
养狗法规生效12年后开出首张罚单:对侵权行为当执法到位丨快评
随着民众养狗越来越多,狗与人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多。狗咬伤、撞伤人,狗吠扰民,狗粪污染环境,遗弃犬只威胁行人等层出不穷。狗与人之间在公私空间上的冲突,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归根到底是养狗人对狗的管束不力,对别人或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是人的问题。 -
河南安阳“狗伤人”事件涉事人王某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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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伤人长期投喂人要担责,给爱心人士提了个醒
(本文首发于2021年6月24日《南方周末》) -
来说说看|流浪狗伤人,投喂者赔四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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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养狗人
有狗主人认为狗不被激怒,是不会伤人的。畜生确实有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狗主自己不妨了解遵守。 -
考虑养狗的社会成本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发生多起恶犬伤人事件。养狗在城市已蔚然成风,北京市至少有100万只狗。有人说,养狗是个人的自由,是私事,但养狗有很大的外部性。比如遛狗,就要占用公共资源,破坏环境;最严重的危害,是狗伤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