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征集团原董事长被判无期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妙兴涉嫌贪污、受贿上亿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王妙兴犯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并予以三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