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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有困难?两高:家暴受害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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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见孩子难?全国政协委员刘建国建言设“保障机制”
探望权长期面临“执行难”“协调难”等困境。一方面,直接抚养方不配合、探望方式不明确、异地探望成本高;另一方面,纠纷调解机制不畅、司法执行手段有限。 -
离婚冷静期应有“例外情形”?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修改民法典
我们要重新审视的是,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家暴,还要不要适用离婚冷静期? 一些典型案例里,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甚至离婚登记现场仍发生家暴或伤害行为。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协议离婚摆脱困境的家暴受害者而言,冷静期可能成为“风险期”。 -
“接警不出警”被立案审查,离婚冷静期毒杀儿女案再生波澜
被害子女的母亲黄玉飞(化名)回忆,出事的时候,曾先后三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直到第三次才出警,以至于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警方在行政复议中答复,案发前,黄玉飞在报警中陈述自己被刘某杰捆绑、用农药威胁,属于家暴范畴,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保护。 “可能是当成家庭纠纷处理了。”律师刘海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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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栾树
上一集讲到,陈若曦带我们在台湾高雄见到了李锦姬和李振登,台湾“解严”后,李家姐弟为父亲李天生在白色恐怖时期的遭遇申请补偿金和恢复名誉。这是众多类似的台湾家庭中的一例。 “解严”之后的台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变化。身处美国的陈若曦,并不愿做一个旁观者,她打算返回台湾,参与到家乡的工作中。陈若曦的丈夫段世尧却不想回台湾,年轻时,夫妻俩辗转世界各地,他感到累了,只想在旧金山过平静的生活。 1995年,陈若曦回到台湾,两年之后,她与段世尧决定和平分手。 大儿子段炼在美国已经是一名职业律师,他为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 《台湾栾树》是“台湾光复80周年”系列视频的第十集。 -
丈夫隐瞒艾滋病法院判决离婚:应保障亲密关系中双方知情权
艾滋病人的隐私权不能以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为代价。《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必要加以修改,保障亲密关系中双方的知情权,进而确保生命健康权不被侵犯。 -
“孕妇泰国坠崖案”离婚案宣判:准予离婚,被告赔偿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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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后,我带妈妈离婚”
她在妈妈的托举下走出家门,看到更广阔的世界,而妈妈依旧困在老家的一方天地里,不知道生活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男孩会被爸爸认为是血脉相连的人,而女儿跟母亲的处境会更相似,更能理解和同情母亲。” 第三次离婚签字前,母亲想放弃,觉得忍一忍也能凑合过。“我说不行呀,这次一定要赢,不然我们之前的努力算什么?” -
男子毒杀儿女案开庭,“离婚原因对量刑影响有限”
“婚姻中的女方过错,如果符合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可能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但在杀子这种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中,该情节对量刑的影响通常有限。” “男方虽被认定为应激障碍,但对杀害子女的性质和后果有清晰认知,仍能控制自身行为,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毕节的雾,雾里的雪泥鸿爪丨记者手记
一个不够尽责的父亲,同时是一个十几岁开始下矿井、妻子早就因不堪贫穷而离开、身患肺结核的中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