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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居”新规,能否终结乱象?
2025年6月30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和监督的规定》。 指定居所回归到了居住的专有属性,而不是兼有“临时办案场所”的功能。 公安机关实施“指居”,通常本级负责人同意就可以,按照新规,需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新规还明确规定,负责办案、监督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执行工作,办案人员不得进入指定居所内。 -
韩国法院裁定继续羁押尹锡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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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居”若能废除,现有适用对象怎么办?|法眼
废除后, 大部分“指居”对象可分流到普通的监视居住,少数符合羁押条件的“指居”对象可分流到拘留和逮捕。 “指居”与羁押措施存在着大范围的重复,而在羁押制度不断完善、看守所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情况下,看守所内的羁押法律风险已远低于“指居”状态。 -
多起死亡事件背后:“指居”走样,陷存废之争
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已异化为更严重的“超羁押措施”。“指居”执行过程中缺少制约与监督,一些办案人员为了获取口供,会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 魏晓娜认为,在看守所管理日渐完善的情况下,有些破案心切的侦查人员转而“开发”新的可能性。 不久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工作人员曾到人大法学院就刑诉法修改听取专家意见。当时在场的学者大都认同废除指居的观点。但在法学界,也有学者认为应该是改良,而不是废除。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能走样变形丨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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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羁押22年,谢哲海申请2067万国家赔偿
谢哲海向赔偿义务机关河南高院共申请国家赔偿2067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6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万元。 如果拿到赔偿金,谢哲海想重新开始生活。但他还有一个心病没除,那就是真凶仍然没有落网。“把真凶抓住,我才算是彻底清白。” -
于志刚被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死亡,受贿案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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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门”不破,“取保难”难解丨法眼
司法是一门科学,制度设计必须尊重司法规律、办案规律。认清了这些,或者说与公众解释清楚这些,公众心理才会转变,并且反过来促进“取保难”的解决。 -
“空悬”61年的嫌疑人:疑罪如何不被长期挂起?
跑到第二年,唯一的收获是太康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证明,“王作梅是我县一位正常合法的公民”。 “疑罪从挂”的另一个原因是,刑诉法只对侦查羁押期限做出了规定,如果嫌疑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行为就没有时间限制。 最高法、最高检在2016年1月1日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文首发于2022年8月25日《南方周末》) -
出狱559天,平冤者张玉环的新婚、新房与新生计
出狱559天后,张玉环再婚了。 他是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因故意杀人罪名失去自由9778天,于2020年8月被法院宣告无罪。 媒体镜头和公众目光曾聚焦在他无罪还乡的时刻。但当聚光灯熄灭后,属于张玉环的时间才刚刚开始:结婚盖房,带货挣钱,含饴弄孙……这些青年、中年、老年生活中的关键词同时充斥着张玉环的字典,他渴望用短短十几个月,弥补失去的27年。 张玉环在尝试重新拥抱这个世界。在他笨拙的尝试里,有这个世界昔日错误留下的回声。 (这是“回声”系列第一篇报道:寻访信息碎片遮蔽的人物故事,重回真相尚未分明的事件现场。在更长的时间维度里,穿透浮光掠影,聆听新闻回声。欢迎提供线索:nfzms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