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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短剧角色“神似”女星,被判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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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明星拜年视频刷屏:防侵权,关键在平台
社交平台作为AI生成内容的主要传播载体,其责任界定是破解当前侵权乱象的关键。AI生成内容的侵权危害,核心在于公开传播带来的大范围扩散,而非生成本身。用户私下生成、欣赏不侵权,上传平台公开传播才构成侵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平台在权利保护中的核心地位。 -
知名主持人周涛被私生饭追拍:公共场合也不能随便“怼脸拍”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而对他人肖像的“合理使用”,首先要求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展示公共环境,而非针对某个特定的人。如果未经同意在公共场所特意拍摄某个特定的人,并将其作为照片或者视频的主体,这种“怼脸拍”就仍然是侵权行为。 -
AI仿冒名人营销:侵犯肖像权更欺诈消费者
姑且不论这些行为是否履行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里规定的“AI标注”义务,其不经当事名人允许就大加仿冒,本身就属于侵犯当事人肖像权的违法行为,更不要说对广大消费者造成的误导和诱骗了。 -
“我不是AI”:胜诉背后,难题依旧
北京互联网法院七年来共受理案件25.3万余件,审结24.5万余件。其中,涉人工智能案件类型日益复杂,主要涉及著作权权属与侵权、网络服务合同以及人格权保护等。 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的核心在于“可识别性”。涉案换脸模板虽保留了妆容、服饰、灯光等要素,但替换了人脸特征,一般公众难以认定为原告本人,因此不构成肖像权侵害。 -
女明星餐厅内劝阻吸烟事件:公开场合指控要为后果负责丨快评
公开场合指控他人要为真实性负责,否则就是造谣诽谤。而即便如此,公开指控也不能随便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与隐私权。在“怼脸拍”之后,虽然徐娇仍然抢占了可能的道德制高点,但其明显侵犯对方人身隐私的行为也是站不住脚的。在现实中,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享受脸部马赛克与隐去姓名的隐私权,当事男子却被如此“网络审判”,是不符比例原则的。 -
无人机拍全红婵家内部、唐尚珺舍友表情被恶搞:没有边界的直播应遏制
平台有责任遏制直播乱象。比如,要求主播提供入镜者肖像权授权说明,引导主播树立保护他人隐私的意识;畅通维权渠道,关闭明显侵犯隐私权的直播间,对有侵权争议的视频进行限流,即刻下架有肖像权投诉的视频;等等。 -
英国钢琴家拍摄围观的中国人,构成侵犯隐私吗?
在英国的法律中,是这么表述的:“It is not illegal to take photographs or video footage in public places unless it is for criminal or terrorist purposes.”意思是在公共场所拍摄照片或录像并不违法,除非是出于犯罪或恐怖主义目的。也就是说,只要能被人看到或理论上能被人看到的地方,在肉眼能合法看到的地方所拍摄的照片都不算隐私照片。当然,裙底这种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肯定不能拍。此外,如果用于营利,也会侵犯肖像权。 -
街拍的边界在哪里?
近日,成都太古里一则街拍视频引发舆论关注。街拍由来已久,随着社交媒体、短视频的兴起而愈加火热,作为新的技术手段冲击原有社会公共生活的折射点,街拍正在向艺术与法律的双线谱渐次着落。 早在2019年,成都太古里就曾发文禁止商业街拍,“保护个人肖像权”,但打开社交媒体,“街拍”图片和短视频比比皆是,在北京三里屯、上海武康路等地,街拍热度不减。 街拍的艺术性与法律边界如何厘清?在与街拍摄影师和律师的探讨中,我们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
“张杰谢娜助理打落拍摄者手机”上热搜,公共场所拍公众人物算侵权吗?丨快评
在公共场所拍摄普通人,会侵犯其肖像权和隐私权。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粉丝在公共场所拍摄偶像的照片,只要不是用于商业活动,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