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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孩者的罪与罚|法眼
现在更多的是只追究人贩子的责任,买方责任很少触及或轻微触及,这样不利于遏制买方市场,也不利于从总体上提升犯罪成本。 收买的目的也不一定单纯。收买之后,让孩子从事苦役、街头卖艺、行乞、偷盗、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也是存在的。 没有从严,则从宽无意义。有人会担心,增加对买孩者的刑罚会影响被拐卖儿童的解救,导致解救受阻。其实我们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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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也上征信“黑名单”?失信惩戒不可滥用
近来,在高铁上占座霸座、越席乘车、酗酒闹事等不文明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朱丽平建议,将不文明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维护良好的铁路交通环境。 对部分涉及铁路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其实早有规定,不过只体现在铁路公司限制乘车一项。朱丽平代表的建议,可能是将这些行为纳入更大的全国性的社会信用体系,对其进行更多惩戒,以增加威慑力。 “社会信用体系”,对信用主体尤其是自然人的影响很广泛,因此,对哪些行为可以被列入信用信息,哪些领域又可以利用信用体系对信用主体进行评价或惩戒,要非常谨慎。2019年,时任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就表示,要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泛化、扩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提高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有重要意义,但信用体系也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尤其不能成为对个人一切社会行为打分的表格。有些地方和部门,将行人闯红灯、地铁内饮食、垃圾不分类等都作为不良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虽然这些行为可能不道德,但将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没有充分的法规依据,是对信用体系的滥用。 -
“逃逸式辞职”排查进行时:遁形的腐败新通道
以提前退休、辞职等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即为“逃逸式辞职”。这些官员辞职后的去向主要是去辞职前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任职,领取高薪,利用在职期间的影响力发挥“余热”。 “逃逸式辞职”的理由主要有因病早退、自谋职业、下海经商、志于学术、追求理想等。 在职期间不贪或少贪以规避查处,辞职之后再兑现,是‘逃逸式辞职’最显著的特点之一,这种腐败方式时间跨度长、隐匿性强,而且辞职兑现好处的方式往往披着符合民商事法律法规的外衣,对违法违纪人员而言风险更低、成本更小。 -
迷奸还是诬告?警方应彻查,犯罪者应接受惩罚丨快评
到底是迷奸、勒索还是诬告陷害,此案终究要有一个结果。如果迷奸、勒索成立,那么刘颜二人就应该接受惩罚;如果诬告陷害成立,那么当事女子就践踏刘颜二人的名誉权,同样应该接受惩罚。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公检法都该让本案水落石出了,不应该让任何一方的违法犯罪,变成“稳赚不赔”的零成本高收益行为。 -
用作弊芯片改装加油机“实锤”了,如何铲除作弊产业链?丨快评
提高违法成本,首先要修改计量法实施细则,大幅提高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此外应以诈骗罪追究黑心商贩刑责。还要铲除上游产业链。作弊加油机、电子秤,唯一的用处就是用于欺诈消费者,没有合法用途。应该严打源头,让犯罪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 -
“1元保险”“免费保障”骗局横行,警惕这些专门瞄准老人的陷阱丨快评
允许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等方式索赔,将极大鼓励消费者提起维权诉讼,也能够大大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
快评|给没有病的人做昂贵的手术,突破底线
对有问题的医院应该严厉处罚,处以巨额罚款,并取消举办资格,有欺诈的,该进行刑事追责的应该进行刑事追责。只有提高违法成本,才能约束部分医院的无底线营利冲动。 -
用社会责任思维寻求“开机广告”难题的有效解决
开机广告等推送信息让家里的智能电视成了厂商的广告屏,消费者投诉多年却未得到有效改善,主要是在行业规范缺失、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的背景下,相关企业经济利益至上、守法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担当不够等原因造成的。我们建议有关各方运用社会责任思维,以制定OTT广告行业规范为着力点,采取多种途径探索建立合理、合法、尊重公众利益的智能电视广告商业模式,从而有效化解开机广告等广告信息霸屏难题。 -
保健食品:四千亿产值的“空中楼阁”
“一次成功的会销至少能赚几万甚至几十万,但是我们的罚款不超过5万元,违法成本太低了,而且管小不管大,像权健这种大企业,地方上很难管理。” “营养保健食品行业虽然在蓬勃发展,但是就像一座空中楼阁,缺乏科学体系、法律法规和商业生态环境的有力支撑。” -
保健食品:四千亿产值的“空中楼阁” (从143409复制)
“一次成功的会销至少能赚几万甚至几十万,但是我们的罚款不超过5万元,违法成本太低了,而且管小不管大,像权健这种大企业,地方上很难管理。” “营养保健食品行业虽然在蓬勃发展,但是就像一座空中楼阁,缺乏科学体系、法律法规和商业生态环境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