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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人人有责、无人负责”,人工智能立法应守住三条线 | 法眼
如果说伦理价值线标定了人工智能向上的方向,法律责任线厘定了权责的分配,那么安全发展线则构筑了不可逾越的向下边界,明确回答人工智能“不能做什么”。 若不在立法上对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范围进行清晰切割,那么人工智能侵权事件一旦发生,必然陷入“人人有责、无人负责”的混沌困局。 应设立跨学科的伦理价值审查委员会,将哲学、社会学、法学与科技专家共同纳入立法与治理进程。 -
平台的“避风港规则”与“红旗规则”
平台是容纳不同的声音与不同定位的媒体的。如果平台干媒体的活,就不应再适用“避风港规则”,应该比照媒体的法律地位 (本文首发于2020年10月15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