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书苗案一审宣判: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
2014年12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丁羽心(丁书苗)行贿、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
刘志军案开庭:被控受贿6460万 择期宣判
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发表了辩护意见。 -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4月10日,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开除党籍
新华社消息指出,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