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首例涉“人脸识别”民事公益诉讼案背后:如何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
宾馆不得强制“刷脸”,守护“人脸安全” 有了最小存储原则
2023年8月8日,国家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新规向社会征求意见。新规提出, 除非法定条件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不得保存人脸的原始材料。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了六千余件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如何确保国家机关进行采集人脸信息是严格限定在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范围内,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细化规定。” -
开发商动歪心思“跳单”:偷用人脸识别侵犯购房者权利
购房者张女士既没有主动选择开发商的销售团队为其服务,也没有授权同意他们采集自己的信息。开发商一方面悄悄使用了人脸识别的风控系统,同时还利用这个技术规避本应支付的佣金,想来个“一箭双雕”。 (本文首发于2023年5月18日《南方周末》) -
通信行程卡今日下线:三码退出使用后数据应尽快全部销毁丨快评
疫情三年,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有健康码。小小二维码背后,是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每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甚至人脸、指纹等信息,每一次核酸检测的结果、每一次查询行程卡获得的位置信息、每一次出行扫场所码所记录的场所信息,大数据分析所获得的行踪轨迹,都被储存在了健康码系统里。而这些信息,有很多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敏感信息,应该受到严格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当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个人信息。当健康码在疫情防控中的使命结束,健康码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也应该彻底删除。 -
状告开发商采集人脸信息案胜诉,避免成为“透明人”依然很难丨快评
同样是消费场景,机场与高铁站等敏感场所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正当性,就明显要比楼盘采集人脸要高得多;在“必须刷脸”的消费场景比如某些网络平台/支付平台,用户可以从人脸采集里分享平台方的收益,或是享受一定的便利(安全性另当别论),必要性也要高出“人脸信息成为商家免费产品”的那些场景;又或者在一些需要特别安全保障的场所,人脸识别甚至会是被采集者为了保障正常生活秩序的合法需求(比如私人住宅,高档酒店,机舱,驾驶室)。 -
“如果不能保护人脸信息,我们会走向裸奔时代”
“个体的匿名性绝不只是个人层面的权益,否则它太容易被所谓的公共利益超越。在我看来它保护着另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利益,使得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在社会秩序方面的安排成为可能。” -
“人脸识别第一案”二审宣判,胜诉的郭兵为何“很失望”
在年卡用户入园的时候,工作人员直接拿着手机刷脸,他们使用这项技术很随意。如果法院能够对野生动物世界人脸识别入园要求进行审查,不仅能够对我的合法权益起到保护作用,对于其他年卡用户而言也能够起到间接保护效果。 个人信息维权太难了,何况我还是一个从事法学教育的老师,知道怎么去搜集证据,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可能就是难上加难。 -
人脸识别第一案二审落锤!涉事动物园被判删除原告指纹等信息
-
快评|劳东燕一人成功反抗人脸识别滥用,真正解决还是要靠法律给普通人赋能
需要制定制度,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用人脸识别,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用,而且要规定,如果单位选择使用人脸识别,就要对信息安全负起绝对的责任,一旦发生数据泄露,要规定高额的罚款和赔偿,压制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冲动。 -
蔡徐坤、杨幂、易烊千玺等七十余名明星健康宝照片泄露
近日,网上有人兜售明星健康宝中的人脸照片,相关话题“明星健康宝照片”一度引起关注。隐私护卫地注意到,健康宝人脸信息被泄露的明星包括杨幂、杨超越、蔡徐坤、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刘昊然等数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