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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取暖费才能暖人心
暖气管的这头是千家万户,那头是供热企业,负责价格的是政府物价部门,既有市场“无形的手”,也有政府“有形的手”,却让并不复杂的供暖费,成了年年都要争论的糊涂账,你说怪不怪? -
冬季采暖费不能“同涨同跌”
冬季北方采暖成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公共产品。冬季采暖费成了居民生活中一笔不小的开支。但煤炭价格降了,采暖费是不是也要降,不能简单画等号,更不适用“同涨同跌”原则。为什么这么说? -
煤价降了,取暖费该不该降
“当前煤价约566元/吨,这个价格比2008年的基准煤价高,不符合国家发改委规定‘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相应调整热价的标准’。”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供热管理处副处长邹为群说。换言之,哈尔滨市今年不会下调居民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