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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 嫖宿幼女罪没了,终身监禁来了
“贪污贿赂虽然也属于非暴力犯罪,但老百姓认为贪官就该杀,所以没有废。但以后这类犯罪的死刑也会减少,这么多几千万几亿的大老虎,如果都不杀,怕老百姓有意见。增加一个终身监禁,比较好接受些。” -
我国拟取消嫖宿幼女罪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取消刑法中规定的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可适用刑法第236条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不再作出专门规定。现行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是指,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开庭重审
12月3日,云南大关县官员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获刑5年一案开庭再审,法院宣布择日宣判。受害人与郭家已达成民事和解协议,获赔15万元。受害人代理律师认为,最高法等四部门10月发布的相关意见中的两个规定都支持从重、从严处罚。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9至10年有期徒刑。 -
最高法:以金钱引诱幼女发生性关系属强奸
10月24日,四部门对外公布了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强调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即使行为人以金钱等方式引诱幼女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也不影响强奸罪的认定。有法学专家认为,此次意见的出台实际上是冻结了“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 -
广西涉嫌性侵13岁少女派出所所长被批捕
4月1日下午,涉嫌性侵13岁少女的广西桂林市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批准逮捕。此前,甘肃兰州另一名涉嫌性侵幼女的派出所副所长已被双开,所涉案件司法部门正在依法审理。上述两起案件曝光后,再度引发社会舆论关于“嫖宿幼女罪”的讨论。 -
“嫖宿幼女”,谁的发明?
中国四百多个罪名逐一看过来,嫖宿幼女罪是少有的能让人心里咯噔一下,进而产生一些联想的。假如给“嫖宿幼女罪”换个名,改叫“与未满十四周岁者为性交易罪”,未成年人保护主义者的心里会不会好受些?人民群众的气能不能消一点? -
云南法官嫖宿幼女二审改判6年 强奸罪不成立
曲靖中院认为,杨德会主观上具有嫖宿的故意,知道徐某某不愿意即让杨丽萍把人带走,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且事后支付了嫖资,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
涉嫌强奸幼女 云南一法官被判无罪
云南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但因受害女生的年龄有争议,一审被判无罪。 -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宣判:一人无期七人重刑
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袁荣会无期徒刑;以嫖宿幼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支洋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陈村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母明忠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冯勇、李守明、黄永亮、陈孟然各有期徒刑7年。 -
习水嫖宿幼女案再次提起公诉 罪名仍非强奸
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有新进展,已于17日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