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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定分止争:关键在“不和稀泥”丨快评
这会给社会带来极坏的信号。碰瓷者得到赔偿,就会鼓励更多人去碰瓷;扶人者被诬要赔钱,或者要花大力气去自证清白,谁以后还敢去扶倒地的老人?劝阻吸烟发生意外要赔偿,以后就无人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追小偷中小偷受伤害要赔偿,那就无人会再去追小偷。法院判决不是惩恶扬善,反而惩善助恶,正义得不到伸张。 -
女子醉酒踹碎小区玻璃门,保安“不敢碰”是最优解吗?
全社会对“性骚扰”重视起来,警惕起来,是一件好事。但任何警惕与防备,一旦超过必要限度,就必然让人感觉时时畏惧,处处掣肘,不光男人觉得不自在,女性权益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到保护。比如,当一位女性陷入危险时,男性会不会因为害怕被说成是咸猪手,避免身体接触,而逃避对其进行救助?“扶不扶”摔倒的老人居然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两难,这个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
推倒摩托车老人去世,车主坚持索赔:维权到底抑或不放过死人?丨快评
如果公力救济的堤坝在这里开了个口子,那么岂止“今后大家停放在外的摩托车都不安全”。从维权成本高昂、司法程序窒碍难行来看,本案可谓是另类的“反向彭宇案”。如果当事人的诉愿仍然难以满足、只能吞下财产损失苦果的话,公众心理恐有从“不敢扶老人”进化到“不敢惹老人”之虞。这不但是对“坏老人”“老坏人”的纵容,更是对守法老人合法权益的潜在侵害。 -
让诬告“碰瓷”者付出惨重代价,才能扶起倒地的社会良心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8日《南方周末》) -
“法不责X”可以休矣
种种“法不责×”,消解了法治的威严,卸除了权利的护甲,遮蔽了正义的锐利,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
老人变坏了,还是老人被污名化?
摊上了“扶老人反被讹”“碰瓷老人”等热门话题,网络中的老人就不仅仅是令人讨厌了,简直就是妖魔鬼怪般的存在,“老人即地狱”,唯恐避之不及,“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
“因扶老人被诬自杀”:暂无证据证明男子撞倒老人
1月14日,广东东源警方通报吴伟青疑“因扶老人被诬自杀”事件的初步调查结论: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男子与老人当事双方发生过碰撞或刮擦。有媒体报道,曾声称“被撞”的老人周老汉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曾承认是自己摔倒在地,与其此前的说法截然相反。 -
广东河源一男子疑因扶老人被污自杀
近日,广东河源市的一男子疑“因扶老人被污自杀”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已成立专责小组进行调查。当地警方称,事故中没有直接目击者,从验车报告看,摩托车未与老人发生过直接碰撞,但不排除刮倒或者车距过近吓倒老人的可能。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当地刑警等多警种已介入调查。 -
谈方:我是教授,你扶老人,我撑你
谈方:华南师范大学教授,2011年创立“搀扶老人风险基金”,2013年介入四川达州3名儿童扶老人被讹事件。这项基金已经帮助五十多名因搀扶老人而蒙冤的好心人。谈方觉得“如果真的帮错了一个撞老人的人,相比于好人受委屈所造成的社会伤害并不算什么。” -
好人帮人,我们帮好人
“你是中国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我们给你提供援助,要是败诉了,我们替你赔偿!”兑现这则“撑腰体”是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谈方。他办了一个“好人网”,又成立了“搀扶老人基金”,只是希望让人们有勇气去扶起街边跌倒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