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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该受理“文科歧视”案吗? | 法眼
从既有的司法实践看,“直接利害关系”通常指向的是特定个人,但也有指向非特定个人的情况。在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中,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将河南籍公民事实上全部纳入“直接利害关系”的范围。 在立案受理阶段,法院应当尽可能避免“未审先判”式的实体性审查;在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的前提下作出的实体性裁判,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统一。 -
“双非文科女”是毕业即失业的原罪吗?
如何突破“双非文科女”的歧视,我认为要将“双非”“文科”“女”这几个词语逐个击破。 -
人人都懂,何以也能伟大
倘把人文与社会研究视为粉饰太平的点缀之具或是蛊惑人心的宣传品,则不单是歧视文科,根本便是看扁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