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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5涉案人获国家赔偿
9月2日,福州市中院依法对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的5名涉案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合计420多万元人民币。对于各自的赔偿数额,5人均表示太少,将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复议。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的5名涉案人无罪。 -
为保一桩错案,要制造多少错误?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12年前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5名嫌疑人无罪。梳理此案,“递罪”或“罪错递增”的逻辑清晰可见:错误从最初的侦查发端,此后的每一个环节,制度性护短的自动决策和行动,使得连环的错误得以顺利实施。一步错,步步错。而一桩纯粹的刑事错案,由于久拖不决、家属上访,逐渐酿成当地“最不稳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