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山救援亦是风险教育:自负其责、能力匹配当为大前提 | 快评
孩子们探索自然的勇气不应该受到打击,但是,应该在能力匹配与风险能承受的前提下去从事。当然,野山不等于不能爬,能自负其责、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当然可以,事先买好保险,若是遇险需要搜救,自己承担成本有何不可?人类探索自然,也是在探索自己的极限与能力边界,是一曲勇气的赞歌,不应该因有风险而视为畏途。 -
“跳水大爷”成天津一景:当开放河道水域并做好风险提醒丨快评
既然“大爷跳水”是一项体育娱乐活动,那么本身理应具备一定的“容错机制”,默认有一定几率的风险存在,自甘风险,自负其责。 -
野泳溺亡索赔被驳回,成年人自甘风险应是社会共识丨快评
近年来,发生人身损害意外,哪怕是自己的责任,也要甩锅给别人,要求赔偿,成为一种风气。一些地方法院在类似案件审理中也会为了“维稳”而和稀泥,让依法不该承担责任的被告负赔偿责任,甚至判决虽然被告不用承担法定责任,但仍需进行“人道主义补偿”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8日《南方周末》) -
有必要把山林水体围起来吗?应容许探索自然+自甘风险
人可以进入法律没有禁止的野外,但与此同时,相应的风险应该他们自己承担。一旦出事,不搞人死为大,“我死我有理”,依照法律明确责任,当地管理部门没有过失,就不用承担责任 -
快评|老太横穿球场被撞,二审不和稀泥:“自甘风险”自担责任才是公平公正
“弱势有理”观念滋生了很多荒唐的“碰瓷”现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被老虎咬死咬伤,那就只能自担风险了。 -
学生受伤学校无过错也赔钱, “自甘风险”原则能否为文体活动护航
(本文首发于2021年3月4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