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纵向垄断案:强生被判赔偿53万 《反垄断法》颁布五年后,8月1日,国内首例纵向垄断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被认定纵向垄断,被判赔偿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