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第四次上涨,800公里以上加50元

作者: 综合 2008-06-30 16:12:48 来源:infzm.com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从7月1日起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注:
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DFPP。

三、2008年7月1日前已出票的2008年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四、出票日期在2008年7月1日之前的客票如需在2008年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航空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相关部门曾在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1月先后三次上调。2007年11月调整过后,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50元人民币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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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编辑: 瓦特

评论(已有1条)

终于涨了,大家会发现有的燃油费+机场建设费比机票价格还要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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