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师行为规范,帮助小学生抵御软暴力

中国的小学老师应该有更专业、更职业化、详细的行为规范。比如,老师批评学生的时候,能提及学生的家庭状况吗?调动座位需要一定规范吗?是否能作为一种惩罚手段?老师暗示班级孤立一个学生,是否属于严重的教学行为失范?

(本文首发于2020年6月18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图文无关)在当下现实中,一个老师实施这类行为,是没有明确规范的,也缺乏相应的社会共识。 (视觉中国/图)

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女生缪可馨自杀坠楼的事,持续发酵。事情的详细情况,还有待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撇开此次个案不谈,如何约束老师行为,约束老师不正当地对学生实施软暴力,是一个值得关注,却长期被忽略的真问题。

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虽然并不具备很大的实际权力,但由于其工作具有不可量化、不可条文化的性质,老师仍然具有很大的自由量裁空间。这个空间,让老师可以在班级这个社会中调动各种有形的、无形的资源。所谓权力,正在如此。

小学生自杀,是极端的个案,但这背后,是老师与小学生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

一个老师,有太多太多的办法,影响一个学生。把座位调换到最后或最前,调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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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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