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3 00:06:43 来源:南方周末
7月20日,一波三折的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再度生变,事件主角陈艳在被处行政拘留五天后,又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处“收容教养”半年。
至此,短短一个多月内,“小学生卖淫案”上演了一幕过山车般的活剧:
6月2日当地媒体报道,14岁的刘芳芳 (化名)、13岁的刘莉莉(化名)两名小学女生被警方以涉嫌卖淫抓捕,但法医鉴定她俩都是处女。当日,警方在通报中承认小学生卖淫案不成立,涉案人员被停职。4日,警方进一步承认执法简单、粗暴问题。
然而,6月9日风云突变,事件被警方定性为涉案女孩的父亲刘仕华“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而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警方认为真正的卖淫者是刘仕华的大女儿陈艳,刘仕华故意制造假证据,以其他两个女儿刘芳芳、刘莉莉来误导警方与媒体。刘仕华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拘留,刘的妻子张安芬被取保候审。此后,张安芳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公开承认卖淫。
但到了7月初,张安芬、陈艳又向多家媒体反映,陈艳承认卖淫系因受到警方诱供、威胁所致。由抓妹妹变为抓姐姐,昆明警方被舆论质疑为 “报复性执法”。
7月16日,警方向媒体通报,查到三名与陈艳发生卖淫嫖娼行为的嫖客。消息一出,舆论再度哗然,有网民以“横空出世三嫖客”来形容。
事发至今,昆明警方先后以新闻通报的形式五次向公众披露案情进展状况,然而鉴于案件中的种种蹊跷,公众的疑虑远未能消除。
7月21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10楼会议室,昆明警方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就相关疑点作出解释。
受访人如下: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陶毅敏;昆明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何立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法制处处长赵乐毅。

“小学生卖淫案”涉事女孩的母亲张安芬 资料图片

涉事女孩的父亲刘仕华。 资料图片
抓“卖淫女”为何抓错了人?
姚志宏:我先介绍“3·16”事件的经过。
3月16日,“陈艳”(陈艳这个名字不是我们取的,是她自己取的)在其出租房附近不到一百米处招嫖,带了一个男的去其家里。疑似卖淫嫖娼,被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五名)发现,跟过去时被陈艳发现,陈艳进出租房后,就躲在了布帘后面,让换好衣服的张安芬和前夫生的大女儿(记者注:即刘芳芳)送嫖客出门。
南方周末:我注意到有人质疑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跨区执法问题,因为陈艳“招嫖”地是在普吉派出所辖区内。
姚志宏:普吉办事处下面有两个派出所,陈艳招嫖的具体地点,是应该归普吉派出所,但管辖区是以县区为最小单位的,派出所只是一个县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存在跨区管辖问题。王家桥派出所有线索,有情况,巡防人员发现了之后,也有义务去查处。
姚志宏:在送嫖客出门时,刘仕华有意问了嫖客两个问题:你是哪里人,你姓什么。他的目的是让侦查人员以为他们是熟人——没想到他自己没记住。然后让大女儿送嫖客出门。门开了,大女儿先出来,因为时间很短,巡防人员感觉不应当那么快,没办法,值班民警还没有到,巡防人员只好上去控制。
南方周末:既然觉得不应当那么快,巡防人员上去干嘛?
姚志宏:盘查。张安芬从出租房里冲出来首先攻击巡防人员,这时候,刘仕华持刀,普恩富持棒,冲出来抗拒盘查。被巡防人员控制住,收缴了刀具。中间发生了身体接触。
南方周末:那陈艳呢?
姚志宏:陈艳躲在布帘后面。
南方周末:巡防人员没看见?
姚志宏:没看见。如果看见了就不存在后面的问题了,所以蹊跷就蹊跷在这个地方。
姚志宏:收缴了刀棍,把现场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审查以后没有结果,嫖客当时是认了,但他们一家子不承认,由于(卖淫嫖娼)事实没有发生,没有抓到现行。对我们来说,查处没有结果,第二天就放人了。
南方周末:那时候巡防人员已经发现抓错人了?
陶毅敏:那时候没有发现。天黑了,晚上抓的人,衣服换了。如果当时搞清楚,陈艳被抓了,后来就不会有“3·16”事件了。(记者注:警方在6月10日的通报中认为,刘仕华让 “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芳芳互换衣服,从而使巡防人员抓错人。)
处女鉴定咋回事?
姚志宏:事情发生后,刘仕华、张安芬就到五华分局投诉,五华分局就他们的伤害补偿进行调解,没有结果,因为他们把这个价不断提高,刘仕华为了获取高额赔偿,以冒名顶替的方法,去昆明市法医院取得了一个假证明材料,导致媒体作出不实报道。前后去做过两次鉴定,第一次去时,发现大女儿不是处女,小女儿是,他们认为一个是一个不是,说服力不强。又到法医院做,让小女儿冒名顶替大女儿去做(处女鉴定)。
南方周末:如何发现疑点?
姚志宏:6月2日媒体报道之后,6月4日检察院介入,6月5日,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反馈了一个情况,他们在对刘仕华一家的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对两个鉴定证明材料的陈述相互矛盾。这样我们去昆明市法医院,法医院说,记得第一次去了两个女孩,一个是(处女),另一个不是(处女);第二次又去了,医生也很肯定,去的这个女孩的名字和女孩本人,肯定是不相符的,法医院给出证明,肯定他们是冒名顶替。这个事件是这么发现的。
南方周末:事情这么久了医院还记得?
姚志宏:因为做这个鉴定的人很少,一般没事谁做这样的鉴定?法医院受理这样的鉴定也是很慎重的,要登记备案。万一鉴定错了要承担后果。
南方周末:鉴定是司法鉴定么?
姚志宏:是。
南方周末:那法医院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姚志宏:如果法医院鉴定错了,法医院肯定要承担责任,但法医院明确了,这个肯定是冒名顶替。
南方周末:做这个要不要身份证?
姚志宏:要。但她们没有身份证。
南方周末:通过法医院证明材料找到线索?
姚志宏:证明材料说明他们作假了。证明材料都可以作假,他们是不是说假话了?他们家为什么要说假话,为什么作假证明材料,肯定是有不可告人的东西。不可告人的东西是什么?就是陈艳。
南方周末:陈艳如何成为不可告人的东西?
姚志宏:因为他们要保护陈艳,要让陈艳不在我们的视野之内,不进入调查。才能让他们做假证明材料的目的达到。
南方周末:这个时候整个事件跟陈艳好像还没有关系。
何立新:不是没关系,跟她有很大的关系。只是她还没浮出水面。
姚志宏:后来我们发现,陈艳分别在去年11月和12月份,曾有两次卖淫嫖娼情况,被我们派出所查处过,她给警方报的是“陈艳”这个假名,但留了刘仕华的电话。这样陈艳跟刘仕华联系起来了。
接下来我们对陈艳重新调查,陈艳交待她和刘仕华是父女关系。陈艳是刘仕华与前妻所生的。这样就出现了我们案件通报中的情况:张安芬、刘仕华容留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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