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与现代治理6】 主权在民,治权在贤 儒家对民主的修正及其优越性

如果中国能借着经济的崛起,展开体制的全面改革,拥抱自由与法治,同时实践真正的精英与民主的混合政体,中国可能会再次成为世界的(正确的)榜样。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郭纾妤

(向春/图)

如果中国能借着经济的崛起,展开体制的全面改革,拥抱自由与法治,同时实践真正的精英与民主的混合政体,中国可能会再次成为世界的(正确的)榜样。

这个系列前面的几篇文章,多是辩护性的,即中国传统不是“不好”的(不是“封建专制”的、不是“前现代”的、不是中国人的特殊价值),而是可以接受好的(法治、民主等),至多也只是在观念层面上对来自所谓现代普适价值做一些修正。但是,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儒家,有没有正面的、建设性的价值呢?

前面一篇文章里已经批评过海外新儒家,老内圣推出新外王的气壮山河下其实隐藏的是甘做西方政治与器物(德先生与赛先生)啦啦队的心虚。那么,我所讲的政治意义上的儒学,能为世界提供什么样的普适且优越的政治安排呢?

儒家不接受彻底的民治

前面文章提到过,周秦之变带来了封建贵族体制的瓦解,也带来了某种意义上的平等与自由。从孔子的有教无类到孟荀的人皆可以成尧舜禹,先秦儒家拥抱了这种平等,并支持用脚投票这种士、民自由选择所居住和出仕的国家以及等级流动中表现出来的自由。

在西周封建制度下,天子得命于天,诸侯得命于天子,大夫得命于诸侯。但这样的政权合法性体系,也在战国时期彻底崩溃。在重新回答政权合法性的努力中,孔子,尤其是孟子,提出了政权的合法性最终来自人民的看法,即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说法。

政府所要做的,是为人民提供物质和人伦上的满足,而后一种(五伦,即五种基本人际关系的正当方式)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因此,就儒家来看,政府不是必要的恶,而是必要的善,是人作为人(而不是禽兽)活着的最终来源。

有人也因此攻击儒家道德至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是,虽然在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上,人伦道德在先,但是,在政府施政上,从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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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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