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纸令下 安徽再无花炮厂?

2013年年底,安徽省政府出台“45号文”,要求一年内关停全省所有烟花爆竹企业。24家规模较大的企业做了一个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起诉省政府。

责任编辑:苏永通

10月30日清晨8时许,翔鹰花炮厂第七工区门前,准备“帮助拆除”核心厂房现场。 (受访者供图/图)

从做大做强到“一刀切”全面关停,政策急剧调整,企业如何适从?

企业不分规模大小,省府补助一律同等,投资者财产权能否得到保障?

法院立案还要请示,行政诉讼能否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对于安徽省二十多家烟花爆竹企业的老板们来说,2014年的11月10日是个让人心情复杂的日子。

这天上午,合肥市中级法院终于口头答复他们,三个多月前起诉省政府的案子决定立案了。

企业主代表张克军在合肥中院面见法官的时候,140公里以外的六安市裕安区,政府正对安徽省最大的花炮企业翔鹰花炮厂第七工区的核心厂房进行拆除。

2013年年底,安徽省政府出台“45号文”,要求一年内关停全省所有烟花爆竹企业。无论企业规模大小,省政府每家补偿80万元,剩下的由各地解决。

从2014年6月起,24家规模较大的企业联合起来,先提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他们认为,“45号文”与该省长期以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烟花爆竹产业政策存在冲突,而补偿额远低于企业资产。

这一天,翔鹰花炮厂第七工区负责人叶秉柱觉得“大势已去”,加上其他股东大多外出上访,也就没再阻拦拆迁。

“我们都是听话的”

关停决定源于2013年12月27日印发的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第45号文件,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意见的通知》。目的是,调结构,保安全。

文件要求,2014年底前,全省7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关闭。省政府按每家企业8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其余部分,由各市、县根据关停企业资产状况等给予适当补助。

“大家以为还能再干几年,没想到这么快,一下子都得关了。”广德县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会长张克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个“一刀切”的决定,和省里这些年的产业政策很不一致,完全出乎意料。

根据安徽省安监局相关文件,2007年时,安徽全省的烟花爆竹企业还有三百来家。2012年安徽省出台的“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比2010年的147家减少35%以上。

“产业调整的说法好多年前就有了。2010年就说有序退出,但主要是通过标准引导,让市场自然淘汰。你要扩大规模,建防爆墙、搞道路硬化,都得投钱。达不到标准的,肯定慢慢也就退出了。现在留下的,基本上都是达到标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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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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