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谈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凡是用公众的钱就要监管”

7月14日上午,香港金融发展局(FSDC)委员、清华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兼职教授秦晓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智库报告厅发表了题为“重构金融监管体系:理念、功能和模式选择”的演讲。

资料图:秦晓(东方IC/图)

7月14日上午,香港金融发展局(FSDC)委员、清华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兼职教授秦晓在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智库报告厅发表了题为“重构金融监管体系:理念、功能和模式选择”的演讲。

曾任中信集团总经理、招商集团董事长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董事长的秦晓,被主持人张思平称为“既懂企业微观运作,又懂宏观经济,既了解中国的经济也了解全球的经济”的复合型企业家和经济学家。他在演讲中分析了中国原有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并提出了新型监管体系应遵循的理念原则及具体的金融监管改革政策建议。

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一行三会+机构导向+分业管理

秦晓在演讲中提出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理由:一是金融机构涉及吸收公众资本,“凡是用公众的钱就要监管”;二是金融体系运作过程中存在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的功能就是“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这一金融监管体系功能分析的前提下,秦晓以一系列的“关键词”展开了他对金融监管改革的思考与建议:在2008年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风暴之后,全球多个国家对传统的金融监管理念进行了反思,并围绕着诸如“宏观审慎”这样的新监管理念展开了一系列监管体系改革与调整。

在这一国际金融体系变革的背景下,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既面临着全球性的监管理念更新与调整,也有着本国国情下所面临的特殊问题与挑战。他同时指出,在此前制订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未来的改革方向与目标做出了“非常到位的描述”,那就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建立“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新型监管体系。

在回顾当前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过程时,秦晓指出,这一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并在亚洲金融风暴以后形成政策体系框架的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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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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