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责任追究促履职担当

去年以来,全省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班子97个,领导监督干部13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4人。

责任编辑:曹辛

去年以来,全省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班子97个,领导干部13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4人。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等人因下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责任追究;汕头市北山湾管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彭快乐因所在单位违规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等人因下属严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近日,广东省纪委点名道姓地曝光了6起基层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案例。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对438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3人。

近年来,广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责任清单带动责任落实,以责任追究促进管党治党,以督查问责确保任务完成,以通报曝光推动问题整改,以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成效。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将“两个责任”细化为60项清单

今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其中,明确了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6种问责情形。

记者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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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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