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审改判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无罪

除了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也将依法启动。

责任编辑:苏永通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文中无罪。张文中(右)西装革履出庭。(最高人民法院供图/图)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文中无罪。这是审判长孙华璞大法官在宣读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供图/图)

除了改判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本案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也将依法启动。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集团)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2007年12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文中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2002年初,张文中、张伟春在明知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情况下,经共谋,物美集团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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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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