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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因与相亲对象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强奸坐牢3年的河北滦南人邸某,近日拿到了57万元国家赔偿。对邸某来说,冤案终于告一段落,但同时也证明,当初的有罪判决是错误的,是冤案。 从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一审判决看,判决书所列十多项证据,除女方的说法外,没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女方意愿的。男方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疑点,都没有被采纳。唐山市中院的再审宣布邸某无罪,充分证明当初的判决是错误的。 事实上,女性引诱男方发生性关系再以报警强奸威胁敲诈的“仙人跳”案件也不少见。日前最高检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个犯罪团伙就让团伙中的未成年女性以假装醉酒、无处可去等借口引诱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再敲诈勒索。该团伙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手段作案8起,其中4起共敲诈勒索23.7万元,实际获赃款8.7万元,还有3人被错误立案后拘留、逮捕。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回到邸某案,相关部门应该追查公检法三个环节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办了错案,用纳税人的钱赔偿冤案受害人就了结,责任人却不用负任何责任,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就失去了意义。 -
“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 快评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5年,最高检发布了完善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等情况下,一律启动问责机制,核查是否存在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 -
唤醒“第二十条”,公益诉讼……“两高”报告里都提到了这些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共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 2020-2023年间,法院共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
法院案例库上线一周,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呼吁用激励机制完善建设
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案例库中有3件宣告无罪的指导性案例,75件宣告无罪的参考案例。相较于过往很少有无罪判决公开,郭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是“重大进步”。 目前案例的供给不能满足总体需求,能供参照的案例并不充分。目前的入库案例虽然实现了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但距离“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
半年内被强奸七次?诬告敲诈团伙落网,无罪推定应坚持 | 快评
不难设想的是,如果三人团伙的作案手法再“细腻”一些,是否这个团伙还会继续作奸犯科下去?是否还会有更多的受害者上当受骗?三名已经被错关错抓的受害人,又是否一直等不到沉冤得雪的那一天?更进一步而言,如果这个三人团伙“见好就收”的话,是否就永远不会被法律追究,乃至换一种犯罪手法继续作案? -
打假人被判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职业打假的合理边界在哪里?
职业打假人的四种类型揭示了他们在市场中扮演的不同角色,职业打假人的行为性质和效果呈现出复杂的多样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即对于市场乱象的有效遏制和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捍卫,也有消极的一面,即可能出现的“钓鱼打假”和敲诈勒索。 -
从无罪到死缓的“辛龙案”,检察官详述抗诉经过
“辛龙案”是最高检抗诉的申诉案件中首例“无罪抗有罪”案件。 综合全案证据分析,郭竹梅形成了辛龙实施杀人行为的内心确信。虽然有了内心确信,但要促成改判,还需要开展补强证据工作,排除原无罪判决认为的“疑点”。 -
男子相亲后被诬强奸,五年方还清白:强加于己的巨大冤屈如何洗刷?丨快评
从公共利益出发,本案中的婚介所老板与当事女子也理应接受法律的严惩。如果本案的结果仅仅是一个邸某无罪而两人不受惩罚的话,那就无异于是对类似敲诈勒索与诬告陷害行为的制度激励,造成“反正敲诈与诬告不成也不会承担责任”的局面,这显然不利于遏制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置更多的潜在受害者于险境。 -
老师疲于应付举报:关键在重建家校间的应有权利边界丨快评
要解决家长与学生对学校的海量不合理投诉问题,要消除弥漫在家校之间的“防备和敌意”与不信任,要让老师与学校不因此而“甩手”“撂挑子”“躺平”,关键在于重新建立家校之间的应有权利边界,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各自归位,各政府部门别再通过学校-老师向家长派发各种非教育任务让家长疲于应付了,也别把孩子当肥羊、试图从孩子身上挣钱。 在此基础上,12345与教育主管部门面对投诉,应该讲原则、讲道理与讲是非,不要逼迫老师自证无罪,不要对不良家长让步,树立正派价值观,以激发人性之善,抑制人性之恶。唯有这样,学校才能正常开展教育活动,才能向孩子传递好的价值观,我们的孩子才能在知识、德性与价值观上不断精进,激发与展现出良知良能。 -
悬疑推理作家访谈录丨法医秦明:真正高智商的人不会犯罪
“我写小说不是为了吸引眼球,而是希望我的读者在看完我的小说后都能明白,我们有最专业的法医和最高的破案率。” “在我的实际工作中,不存在‘无证之罪’,‘无证’就是‘无罪’。只有找到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定罪,因此我的小说可能会更注重证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