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公共产品” 一场持续经年的幼儿园产权移交
陈茹有些沮丧,和众多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一样,过去三个多月,她反复阅读一份文件,心情忐忑至今。
陈茹是安徽宿州一个民办教育集团的创始人,手里有两所小区幼儿园。2018年11月15日下发的这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深改意见”)中,她不断咀嚼的是其中一条:“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责任编辑:吴筱羽 实习生 李霁
(本文首发于2019年2月28日《南方周末》)
到接手第二所幼儿园的2015年,情况发生了变化。陈茹意识到,土地应该是政府按“国十条”规定划拨给开发商。但她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花三百多万元“永久租赁”下这套房子。
袁冬雪是幸运者,她签的是一张20年的租赁合同,但她身边有一群园长,花了很多精力,借钱贷款买下一所所幼儿园。
“我觉得株洲要有50%的公办园基本不太可能,现在公办园的占比太低了,怎么去实现啊?政府有这么多钱来收购和投入吗?”
陈茹有些沮丧,和众多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一样,过去三个多月,她反复阅读一份文件,心情忐忑至今。
陈茹是安徽宿州一个民办教育集团的创始人,手里有两所小区幼儿园。2018年11月15日下发的这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深改意见”)中,她不断咀嚼的是其中一条:“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近两个月后,国务院办公厅又作出《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治理通知”),列出具体的摸底排查、全面整改时间表。
这被称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新政”。
其实,类似规定可追溯至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政策目的在当中被清晰地阐述:“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此后8年,不同地方陆续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办法,都对其公共属性作出规定,不过这一次,整治力度显得比以往要大。
陈茹看出此次整改决心,打算观望,“心里想的是,别投资了,也别改善办园环境和条件了,一切按部就班,等地方政府出台文件”。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是一项已持续经年的任务。开发商、办园者、政府部门等各方利益纠缠其中,大多地方的执行过程并不顺畅,落实情况也不甚理想。
新政出台后,有的地方政府迅速展开新一轮收园、“招安”行动,而更多地方,管理办法仍躺在网络上,实际收园行动的启动暂无时间表。众多小区民办园盼着“落地”,陈茹这样的园长们则不安地等待着地方政府的下一步举措——这关乎各自命运。
犹豫的园长未知政策如何落地
按照陈茹所在地对普惠园的认定规则,她接手的两所小区幼儿园皆非普惠园。
第一所接手于2008年,彼时“国十条”还未面世,房子是从开发商处买下的,产权归陈茹所有。
到接手第二所幼儿园的2015年,情况发生了变化。开发商称自己没有房产证,陈茹便意识到,这块土地应该是政府按“国十条”规定划拨给开发商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应由开发商在房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
但抱着侥幸心理,陈茹还是花三百多万元&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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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柴颖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