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米菲兔是版权作品还是公共符号?不妨由官司来回答

近年来,知名艺术家涉嫌抄袭的事件层出不穷。一个艺术形象被公众所熟知之后,是否就变成了“公共符号”可以自由使用?借鉴、“致敬”与抄袭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需要有权威的司法机构来作出认定。

责任编辑:陈斌

(IC photo/图)

又有国内知名艺术家陷入抄袭风波。近日,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冯峰展出的《鸭兔元旦》中的鸭兔形象,因为与知名卡通形象米菲兔高度相似,被质疑是抄袭。冯峰则回应称是基于“公共符号”的再创作。米菲兔到底是有版权的作品,还是公共符号需要司法机关作出明确界定。

根据网友发出的对比图,冯峰作品中的鸭兔形象与米菲兔极其相似,区别只是将嘴巴换成了鸭嘴。还不仅仅是形象相似,冯峰鸭兔展中部分作品与米菲兔作品的相关场景也几乎完全一样,比如三只兔子一起吃饭的场景,三个人物、桌子杯子盘子的布局都一样,就连盘子中豆子的摆放都一模一样。这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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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汪亚纯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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