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帖案”7名办案人员被问责

难道就因为一个领导的一点传闻,导致失去许多招商项目?这个说法是否太夸张?真能‘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吗?

法制日报报道,7月25日下午,“山东曹县帖案”7名人办案员被问责:曹县监察局对县公安局案件审批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公安局对案件审核人员和主办人员分别给予警诫一次;县检察院对侦查监督案件审核人员和公诉案件承办人员暂停执行职务,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对公诉案件审核人员和侦查监督案件承办人员责令检查,通报批评。

帖案回放

2009年2 月初,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段磊,以《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为题,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和百度贴吧连发6篇帖子。帖子称,山东省曹县庄寨镇镇委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长期包养情妇;其子郭某经营KTV并贩毒吸毒卖淫嫖娼。

帖子发布十几天后,获知情况的郭峰向当地警方报案。

2月25日,警方将发帖人段磊刑拘。

4月4日,曹县人民检察院以帖子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为由,批准逮捕段磊,并于7月6日对段磊提起公诉。

7月17日,曹县人民法院以“涉及隐私”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7月24日凌晨,曹县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不宜公诉为由撤回起诉,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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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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