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女”唱出法律门:观众算不算消费者

上周结束的湖南卫视快女“四进三”的比赛使得外界对这个著名选秀节目的公正质疑达到了极致。8月31日,一位名为董彦斌的北京观众因湖南卫视对选手“郁可唯”的计分错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据,向北京市宣武区法院起诉了湖南卫视。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杨朝霞

湖南卫视计分错误被诉侵犯观众知情权

上周结束的湖南卫视快女“四进三”的比赛使得外界对这个著名选秀节目的公正质疑达到了极致。8月31日,一位名为董彦斌的北京观众因湖南卫视对选手“郁可唯”的计分错误,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据,向北京市宣武区法院起诉了湖南卫视。

“快女”被不少网民称为“黑幕”的代名词,这位法学博士也“实在看不下去了”。他说,提起诉讼是想说明,娱乐节目也并非与公正无涉。他想尝试的是,观众对媒体诚信和公正的道德要求,是不是也能够以消费者的身份转化对媒体的“法律要求”。

董彦斌称,在4进3的比赛中,“专业评审”为选手郁可唯投票打分实际为14票,28分,却被主持人汪涵宣告为11票,22分。董提供的电视截屏和重播录像证明了这一事实。

关于这一明显错误,在网络上同样引发了轩然大波。

董彦斌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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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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