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教师绩效工资细则出炉 部分教师涨薪一倍

从各地出台的细则看,绩效工资构成基本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根据《意见》,各地已经陆续出台实施细则,南京、武汉、四川、江苏等省市均会在国庆之前兑现补发今年以来的绩效工资。从各地出台的细则看,绩效工资构成基本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扬子晚报》报道,由南京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拟定的《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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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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