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级事业单位交权

根据中央指导文件,手握行政权的事业单位,要么其行政职能被剥离划归到行政部门,要么它干脆就变成一个行政机构,而事业单位的撤销与合并已然在所难免。

责任编辑:马昌博 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事业单位改革大幕拉开,而其中最为特殊的,是如何改革国务院直属和部委下属的诸多手握行政重权的事业单位——它们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也包括中国地震局,甚至像住建部稽查办这样的执法部门,都属事业单位。

这些相当行政化的事业单位,不仅有行政许可职能,还拥有准司法权。这显然不符合事业单位的属性,已成“怪胎”。

根据中央指导文件,手握行政权的事业单位,要么其行政职能被剥离划归到行政部门,要么它干脆就变成一个行政机构,而事业单位的撤销与合并已然在所难免。但因为几十年积重之故,改革前进行分类就需5年。

诸多握有行政权力的部级事业单位将在5年后被明确性质:要不行政职能被剥离,要不就彻底转为行政机构。 (CFP/图)

庞大权力,尴尬属性

中国证监会并不是中国权力最大的部门,但却是中国“权力最大的事业单位”。

作为一个肩负证券行业的发行审查、业务审批、上市监管的实权机构,尽管承担了大量行政职能,但它不是一个行政机关,而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由此被外界送了上述称呼。

“这不合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因为从职能上说,事业单位就是公益性的,不该具有行政职能。”但中国却有大量像证监会这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的还涉足经营,成了“中国特色”。

现在,局面就要改变,虽然改革时间将会长一些。

此前的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下发,涉及到126万事业单位的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而完成时间预期是2020年。类似中国证监会这样的事业单位手握行政重权的问题,亦将被期待解决。

不过改革显然将颇为复杂。

实际上,就在2011年2月,中国证监会再次放权,将五大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派出机构审核。“初衷虽好,但法理难圆。”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会清说。

虽然中国证监会的身份一直备受诟病,但行政许可法还是赋予其行政职能。该法规定:行使行政许可的应该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身为事业单位的中国证监会属于后者,但依据法律,这类组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无权再行委托、授权,行政机关则无此限制。“因此,它是不能授权给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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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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