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汽车品牌路还很远

著名汽车品牌 LAND ROVER,在中国市场曾使用“陆虎”中文标识,一般中国消费者也都把它作为国外的汽车品牌。但现在我们才知道,原来中文的“陆虎”商标,是吉利集团拥有的!

责任编辑:余力 助理编辑 温翠玲

著名汽车品牌 LAND ROVER,在中国市场曾使用“陆虎”中文标识,一般中国消费者也都把它作为国外的汽车品牌。但现在我们才知道,原来中文的“陆虎”商标,是吉利集团拥有的!

我们从1950年代开始发展汽车产业,1953年7月15日,一汽奠基。2001年加入WTO的时候,我们还是利用有关规则,把已经年近半百的中国汽车划为幼稚产业保护进了“过渡期”。或许是知耻而后勇,突然地,中国汽车就“井喷”了:2001年237万辆,2005年576万辆,2009年1370万辆,已经是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而2010年更是达到1800万辆。如此迅猛的增长速度,从政府到企业,从官员到专家,谁都没有料到。明显的例子是,权威政府部门做的《中国汽车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的“产业增长预期目标”里赫然写着:“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在10%左右,2010年汽车市场需求在850万辆左右,产量达到900万辆左右(后来的“规划”定为“2010年产销量达到 900万辆”)。虽然大家都知道中国国情中的“规划规划,满篇鬼话,嘴上一说,墙上一挂”,但规划和实际相差如此悬殊,也实在丢尽了传统计划经济的脸面。

所以,中国就不适应这突如其来的汽车社会了。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成了“堵城”顺理成章,可连很多二三线中小城市堵车也成了常态,就大大让人不解了。于是政府又开始治理拥堵,上海早就搞了牌照拍卖,北京搞了限行不算,又实施了牌照摇号,中签比例居然低至二十四分之一!一下汽车销量大跌,北京市场销量今年上半年连去年同期的一半都不到,自主品牌更是骤降七成以上。这下国家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又坐不住了,不能治理拥堵把汽车产业也治死了啊,何况还有启动内需的高端压力呢,于是又准备下文清理各地限制汽车消费的政策,据说正在批复中。

不管汽车生产和消费政策怎么变,中国成了汽车大国总是不争的事实。可又不出意外地陷入了那最为俗套的“大而不强”定式,汽车生产水平说起来还是令人汗颜:品牌和技术基本是外国的,自己的汽车巨头,不论是老的一汽、二汽、上汽、北汽,还是新的奇瑞、吉利、福田、比亚迪,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虽然这些年都赚得盆满钵满,但说实话,还都远远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赚钱,首先得益于中国汽车市场的相对封闭。加入WTO以前不用说了,看看1990年代汽车走私何等猖獗就知道了;如今,别看“过渡期”早就过去好几年了,实际上早该撤了的壁垒也还是照样存在着。国际上汽车质量再好、价格再便宜,进不来中国市场也是白搭,所以外国车企只能进来投资,而投资还不能控股,最多只能占50%,导致中国汽车市场竞争严重不足而且扭曲,造成汽车行业利润率奇高(想想当年桑塔纳居然能买到15万元一辆,还可以多年不改车型),所以才有了管得越严上得越多,中国汽车整车企业之多为世界之最,攒个烂车也能赚钱。

其次是搭跨国公司的便车,越靠越懒。既然政策规定国际汽车巨头在中国投资整车和发动机不能控股,且每家投资不能超过两家,所以基本决定了这样的中方合资名额都被老国企占据,一汽、上汽等就是靠这样的政策通过合资赚了中国消费者的垄断利润,而合资生产的车型,当然是拿来国外的——虽然迫于各种压力喊着要搞自主研发、自主品牌,但做做样子而已,至今为止拿出立得住的车型和品牌了吗?一汽都五十多岁了还幼稚着,人家韩国现代搞了十多年就成了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企业之一、现在在欧美市场都有一席之地了。

吉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踏入了中国汽车市场。本来,作为民企,它根本就不能搞汽车生产——政府不批啊!李书福说要拿5亿元搞汽车,政府和专家都笑了,说别打水漂啦。政府为了吉利好不批准,李书福为了能拿到汽车生产许可(上目录)据说付出了2000万的代价,最后绕道借壳进入了汽车生产行业——谁想它能做到今天这样,还把沃尔沃收购了?可若不是中国市场如此扭曲畸形,李书福真的能做到把沙发装个发动机安四个轮子就能赚钱?有本事到欧美日市场做做试试?可能连厂都出不了。不过据说吉利汽车在国内也要达到C-NCAP(中国碰撞安全性能测试)四星以上标准了,也算中国消费者之福。

对于吉利收购沃尔沃,我一直以为,并不是一种正常状态下的跨国收购。无论是从吉利自身的实力(技术、管理、资金等等)来说,还是它的收购方式(利用各地政府急于招商,筹集了大笔收购资金,得到了很多优惠政策)来说,这里面都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至于吉利能否成功整合沃尔沃,我认为失败的风险远远大于成功的可能——这且不谈,就看正在进行中的“陆虎”商标之争,也能看出吉利的不成器和不成熟。

著名汽车品牌 LAND ROVER,在中国市场曾使用“陆虎”中文标识,一般中国消费者也都把它作为国外的汽车品牌。但现在我们才知道,原来中文的“陆虎”商标,是吉利集团拥有的!——吉利早在1999年就注册了这个商标,并且还注册了“F1”、“BMU”、“吉利·美洲豹”、“吉利汉马”、“Geely BMW+图形”等一系列商标!吉利够聪明的吧?谁说中国企业没有商标意识?谁说我们中国企业不懂得创品牌?傍名牌不也是品牌策略的一种吗?吉利把这一招用得多么炉火纯青!

或许,LAND ROVER的所有者英国路华公司犯了一个大错——谁让你不早注册呢!我们中国的商标在国外不也会被别人抢注吗?连端午节还被韩国人抢注了呢。或许,中国工商总局商评委也没有错,中国政府部门就是依法审批的,“没有证据证明吉利恶意抢注”,路华公司起诉到北京中院也没有用,赢不了官司。或许,吉利集团也不违法,最终它还是会拥有中文的“陆虎”商标……但不得不说,吉利还是错了!

吉利之错,首先错在公司商业道德错误。商有商道。商业道德,比法律更宽泛,也更重要。就像法律和道德之于人一样。不违法就不会受到法律惩罚,但合乎道德的人才是受人尊敬的人,才能卓然立于天地之间。企业合法经营赚取利润就可以生存发展,但遵守商道、不投机取巧才是受人尊敬的企业,企业品牌、企业形象才会根植于业界、消费者心里。不能像姜文那样“站着就把钱赚了”,起码赚钱也要赚得堂堂正正。试想,就是你吉利集团拥有了“陆虎”商标,你就能凭此获得业界的尊重吗?获得消费者的敬仰吗?能凭此抢占国内国际市场吗?

吉利之错,其次在于企业经营战略错误。吉利作为汽车行业的后来者,要嘛没嘛,要在汽车行业里出人头地,剑走偏锋可以理解。但还是得有商业道德约束和适宜的经营战略。吉利注册这些“疑似”国际著名汽车商标,明显就是在“傍名牌”。傍名牌不能算错,有时还是一种经营策略,但必须注意两点,一是有关的法律界限(若打官司输了那可损失巨大,前期投入打水漂,市场丢掉,公司形象损失更大),二是企业发展定位。若定位成个小企业,赚点小钱就算了,那怎么都好说,很多人不就抢注个域名,人家找来了但又犯不着跟他打官司,花点钱买回去就算了;可你若是个有追求的企业,要做国际著名跨国公司,还要进500强,就不能这么小家子气!

即使在细节上,吉利也犯了错。在解释注册这个商标的原因时,吉利人士说当初是准备收购LAND ROVER,为此做准备的——这固然能看出李书福早有雄心,未雨绸缪,可不也正说明吉利注册的是人家的商标吗?后来也没收购,就把商标留下了?对于注册捷豹商标也是如此解释。唉,吉利可真有雄心壮志,难道想也把宝马等等都收购过来、一统全球汽车生产吗?胃口如此之大,不怕全世界各国政府群起而反吉利的垄断啊?

这些错误显示,吉利离一个成熟的市场化、国际化企业还差很远很远!

吉利是在扭曲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中长大的,中国汽车更是如此,吉利得其利(要不它也发展不起来)也受其害(空间、境界和策略都受限),中国的企业发展环境要为此负主要责任;但作为吉利自己,应该对这种状况有清醒的认识,努力避免制度环境和制度病导致的企业战略和操作错误。

大环境不好,企业自己又不争气,中国汽车的自主品牌之路,确实还“路漫漫其修远兮”。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

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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