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否认“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

深圳规划国土委强调,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7月26日,深圳市国土委就“无偿回收土地到期房”予以澄清,称这一说法“没有依据”,2007年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据《南方都市报》7月25日报道,近日,深圳南山区金桃园大厦一期已经入住的1000多名业主收到消息,拥有红本房产证的住房到期后,“政府将无偿收回金桃园大厦地块使用权,本地块上建筑及其他附着物也由政府无偿取得”。

金桃园大厦一期是幢20层的商住楼,商住业主共有1000多名。金桃园大厦一期业主的房产证使用期自1998年开始,在近期动工的金桃园大厦二期开发过程中,所涉拆迁户以及一期的业主们才知道,70年后,也就是到2068年,他们的房子将会被政府强制“无偿收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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