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人茶话】恶性抄袭,岂能姑息?

北京某出版社市场推广经理郭某,数十次抄袭别人的文章甚至电视解说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稿超过100篇次。可怕的是,郭某在被揭发并已承认抄袭之后,仍在继续侵权。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我真诚希望能增加一条对侵权行为的简易处理程序。

责任编辑:刘小磊

北京某出版社市场推广经理郭某,数十次抄袭别人的文章甚至电视解说词,用一稿多投的手段,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稿超过100篇次。此事在网上披露之后,引起网友极度愤慨。可怕的是,郭某在被揭发并已承认抄袭之后,仍在继续侵权。

2012年6月30日,网友“李小丢”发现她发表在豆瓣网的书评被郭某抄袭了几个段落,发表在山东《齐鲁晚报》上。郭某在事情败露后,给“李小丢”发了邮件,承认抄袭,承诺退稿费,并在邮件中说“如果你还是想告我,那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李小丢”表示不想要稿费,而是希望她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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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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