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20906】邹恒甫事件的法律分析

越是在一个权威失信的时代,越是需要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如果因为体制内有道德沦丧的事,便认为可以无凭无据地指责其中任何一个人干下了不齿之事,这无异于进一步搅浑了是非标准,捣毁了公平尺度,使向善的力量,无法萌生和壮大。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徐冬旸 张萍

《新世纪》周刊 2012年9月3日 郑戈

(原文摘编)邹恒甫近来成为微博上的话题人物,先是不点名地指责北大“院长”奸淫梦桃源餐厅女服务员,后又盗用北大一学生的名义揭发北大学生会主席贿选。

2012年8月30日,邹发布微博称:“我笼统地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在梦桃源淫乱当然是太夸大了,我当然是指我了解到的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 乱。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了解我的都晓得我的这一特点。我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刘之耘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