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

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陆续取消了公务员公费医疗,将在职和退休公务员纳入职工医保,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这项福利。但参保的公务员群体所受影响极为有限,原因在于公共财政为参保公务员提供了补贴。

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图为2012年2月17日 ,在济南市的一家医院,几名患者在公费医疗记账窗口办理手续。 (新华社记者 徐速绘/图)

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

据《扬子晚报》报道,改革后,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将按《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而言,参保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已退休人员不用缴费。

此外,由于南京当地的职工医保需“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免费医保。对此,南京此次改革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注:例如,在机关单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省级机关未涉及 “副厅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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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凡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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