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被批捕

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有目击者证实,冀中星在引爆炸弹前曾反复对周围人喊:“快躲开!”法学专家徐昕认为,在量刑时应考虑冀中星的事前提醒、行为原因、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适当从轻处罚。

7月20日,冀中星(坐轮椅者)在事发现场的照片(手机拍摄)。当日18时24分,山东籍残疾人冀中星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未伤及周围其他人。 (新华社/图)

新华网7月30日引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消息,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7月20日18时左右,北京首都机场发生爆炸案。上述消息称,现已查明冀中星(男,33岁,山东省鄄城县人)为反映个人诉求,经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以及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经审讯,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爆炸罪。7月21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刑法规定,犯爆炸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20日当天的爆炸除导致冀中星自己的左手手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