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法院审理病死猪肉销售案
近日,多家法院分别就几起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进行了审理,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巨大。其中,福建厦门一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张连泉自2010年9月始,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数量达5.9万余公斤,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2万元。
近年来,病死猪突破层层监管流入市场的案件频频曝光。前不久,多家法院分别就几起非法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依法进行了审理,涉案猪肉数量和金额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生产、加工、经营、运输病死、染疫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但在巨大利润因素的刺激下,黑心商贩们无视法律法规,以低价非法收购病死猪,经过加工,处理后用以冷冻或腌制腊肠、腊肉,并运往各地,最终流向市场,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浙江龙游:以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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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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